什么兼职,只要打打电话就能赚钱?
四名技校学生为获取佣金参与“手机口”兼职
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拨打电话
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数万元钱财……
由于涉案的4名学生均在辽宁省某地同一所技校就读,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梳理案件后,决定开展源头治理。一场跨越沪、辽两地的“未爱”接力就这样展开……

为谋兼职小利,帮骗子搭建“电话桥梁”
2023年4月,上海的成先生和黄女士分别被电信诈骗团伙骗走7600元和3万余元。经警方调查发现,诈骗电话通过技校学生孙某甲、刘某某、未满18岁的孙某乙及魏某某搭建的“电话桥梁”中转。四人利用“手机口”兼职,即两人一组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语音中转服务,每次任务可获数百元报酬。孙某甲和刘某某还胁迫魏某某出借手机卡,并拉孙某乙入伙。四人行为导致多名被害人被骗。
虹口区检察院先后以孙某甲、刘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2024年1月19日,孙某甲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启动
而由于孙某乙、魏某某实施涉案行为时尚属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案遂移交未检办案组同步办理。未检检察官启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来保障其诉讼权益,并对二人开展教育帮教。
检察官委托法律援助中心落实法律援助,在办案审讯中联系二人监护人(父母)一同到场,并对二人开展社会调查。审查本案后,未检检察官认为,孙某乙、魏某某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各自涉案金额及退赔情况,通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官决定对孙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为十个月。
而由于魏某某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犯罪情节较轻,遂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就其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意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完成行刑反向衔接。
案件办结后,监护督促仍在继续
2023年年底,未检检察官对孙某乙、魏某某分别召开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同时,检察官又分别向二人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帮扶等工作帮助监护人正确、合法地履行监护职责。
目前两人都已在继续读书深造,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全部弥补。本案终于办结,但检察官的工作仍在继续。
“下一步,我们打算联合孙某乙父母、其户籍地检察机关共同组成帮教小组继续开展对孙某某的教育矫治帮教,并对家庭教育指导继续跟进。”未检检察官黄鑫瞾介绍。
综合治理,两地检察机关“未爱”接力
由于涉案的4名学生均在辽宁省某地同一所技校就读,检察官梳理案件后发现未成人群体涉电信诈骗犯罪已呈现低龄化、有组织、呈规模特征。
为此,检察官决定开展源头治理。
2024年2月,虹口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奔赴辽宁,联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向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涉案学校管理问题和发案原因,建议学校建章立制,检察机关制定了合作备忘录,建立未检工作信息专项联络通报制度、“回头看”等方式助推治理,共同督促学校落实整改计划等。
“我们希望从源头上开展综合治理,挽救一批涉世未深、正在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孩子们。”检察官黄鑫曌说。
“今天到这里,也是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路途虽远,过程再难,这件事我们必须要来做。”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施丹介绍,“希望我们能以司法保护带动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相融合,一起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自两省的检察官和法官们围绕“谨防电信诈骗 护未健康成长”召开座谈会,就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
当日,虹口区检察院还邀请虹口法院会同当地心理咨询师、专业社会力量共同赴涉案学校进行精准“把脉问诊”,进行开学法治宣讲,检察官、法官、教师和学生代表面对面共话“反诈”,引导学生思考“当你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该怎样做”,激发同学们“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自我应对”的反诈意识,健康成长。
检察官介绍,沪辽两地司法机关组建了一支跨省联动专业化队伍,成立异地协作法律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在校学生“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自我应对”的反诈意识,力求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电信诈骗犯罪。
见习记者 | 陈姝楠